公司治理

彬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公司设于台北市,初期以代理国外知名之食品加工,饮料包装及化工等自动化生产设备为主;逐渐发展到设备制造组装及整厂工程设计,成为提供全方位整厂系统整合之工程公司。

组织架构

经营团队

职 称

姓 名

选(就)任

主要经(学)历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职务

日 期

董事长

洪振攀

109.06.24

台湾大学化工所硕士、启台(股)公司副总经理、擎邦国际科技工程(股)公司董事长

擎邦国际科技工程(股)公司董事长、彬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彬台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擎邦国际投资开发(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Taiwan Benefit Technology (SAMOA) Corp. 法人代表董事、邦特生物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监察人、鸿洋工程(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诚新建设开发(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PT. Taiwan Benefit Indonesia公司法人代表董事、KING POLYTECHNIC(TEXAS) CORPORATION法人董事代表

总经理暨业务部
资深副总经理 

林添进

109.09.01/

102.01.01

台北科技大学化工系、彬台科技(股)公司业务工程师/业务经理/业务协理

TAIBECO(THAILAND) CO.,LTD.负责人、

PT.Taiwan Benefit Indonesia

负责人

总管理处暨财务
会计部副总经理

许锦碧

92.04.25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企管硕士、

启台(股)公司财会部主任、

彬台科技(股)公司财会部主任/经理/协理/副总经理、

擎邦国际科技工程(股)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

擎邦国际科技工程(股)公司总管理处副总经理、彬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彬台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鸿祥工程(股)公司监察人、诚新建设开发(股)公司监察人、KING POLYTECHNIC(TEXAS) CORPORATION法人代表董事

总管理处行政部
主管(协理)

洪健峰

101.10.01

元智大学资讯工程系

美国克莱蒙管理学院MBA、彬台科技(股)公司总管理处行政协理、诚新建设开发(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兼总经理及董事长

擎邦国际科技工程(股)公司董事、诚新建设开发(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兼总经理及董事长

工程部协理

吕丽英

102.01.01

联合工专机械工程科、

彬台科技(股)公司工程部主任/副理/经理/协理

 

维护部协理

黄国振

 109.07.01

中国海专轮机科毕

彬台科技(股)公司维护部

主任/襄理/副理/经理/资深经理/协理

 

董事会成员

职称 姓名 目前担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职务
一般董事 洪振攀 彬台科技 董事长
擎邦国际 董事长
一般董事 林添进 彬台科技 总经理
彬台科技 业务部资深副总经理
一般董事 洪健峰 彬台科技 总管理处行政协理
启台(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蔡永兴 启台公司 董事长
彬台科技 名誉董事长
传伦投资(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陈必全 传伦投资 执行董事
永嘉国际开发(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廖淑芬 启台公司 财会部顾问
独立董事 林静雯 兆丰银行董事
中信金融管理学院金融管理研究所专任教授及数位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独立董事 林铭桐 擎邦国际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 林明俊 林明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任期
獨立董事(召集人) 林靜雯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林銘桐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林明俊 112/6/30-115/6/29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任期
獨立董事(召集人) 林銘桐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林明俊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許惠祐 112/6/30-115/6/29

重要公司规章

內部稽核

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 直接隶属董事会;除在董事会例行会议报告外,并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总经理及监察人报告。
内部稽核规程明订内部稽核覆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务作业是否适当及其效果和效率;其范围包涵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画执行,该稽核计画乃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另视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覆核。综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专案的执行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功能运作状况,并及时提供管理阶层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内部稽核覆核各单位所执行的自行检查,包括检查该作业是否执行并覆核文件以确保执行的品质,并综合自行检查结果,报告董事会。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主管1人及稽核代理人1人。

董事进修

本公司每年均会为董事安排进修并取得相关证明。

公司治理资讯

資訊安全管理

一、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

  • (一) 資訊安全組織
  1. 由主席、資安主管、資訊課負責推動、協調及監督資訊安全管理事項。
  • (二) 資訊安全組織權責
  1. 資訊課協助各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安全分級、系統安全控管措施工作。
  2. 部門資料若開放給外部門作資料存取動作時,應予適當的限制,訂定安全控管程序,以防資訊遭未經授權的人員取用。

 

資訊安全管理-pic-tbc_0

 

二、人員安全管理及教育訓練

  • (一) 人員晉用及教育訓練
  1. 若其工作職責須使用處理敏感性的資訊科技設施或涉及機密性資訊者,應經適當的安全評估程序。
  2. 員工使用資訊設備應依相關規定課予機密維護責任,並進行適當的資訊安全教育及訓練。
  • (二) 使用者資訊安全管理
  1. 在系統使用者尚未完成正式授權程序前,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對其提供系統存取服務。
  2. 應要求使用者確實瞭解系統存取的各項條件及要求,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存取系統資源。
  3. 使用者不得將個人登入帳號與密碼交付他人使用,使用者亦不得以任何方法竊取他人的登入帳號與密碼。
  4. 應建立及維持系統使用者之註冊資料紀錄,以備日後查考。
  5. 使用者調整職務及離職、休職時,應儘速取消其系統存取權限。
  6. 應定期檢查及註銷閒置不用的識別碼及帳號。
  7. 當有跡象足以顯示使用者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三、電腦系統安全管理

  • (一) 資訊資產的分類、清冊的建立
  1. 公司內資訊安全組織人員,應依部門或業務性質分組,將公司之資訊資產一一列舉,並加以分類。
  2. 公司內各部門應列出該部門之資訊資產清單,內容至少應包含資產編號、資產名稱、保管人、使用人、放置位置等項目。
  • (二) 應保護重要的資料檔案,以防止遺失、毀壞、被偽造或竄改。
  • (三) 應落實定期備份作業及電腦媒體異地備援之規定,以便發生災害或是儲存媒體失效時,可迅速回復正常作業。
  • (四) 重要資料須區分機密等級並依權限使用。
  • (五) 應依使用者所負責業務性質及職權,賦予不同資料存取權限。

四、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

  • (一) 設備安全管理
  • (二) 周邊安全管理

五、網路安全管理

  • (一) 網路服務管理
  • (二) 網路使用者之管理
  • (三) 防火牆之安全管理
  • (四) 軟體輸入控制
  • (五) 網路資訊管理
  • (六) 電子郵件管理
  • (七) 網路設備備援與系統備援

六、系統存取控制

七、系統發展及維護之安全管理

  • (一) 應用系統檔案之安全
  1. 在作業系統上執行應用軟體,應嚴格執行下列控制程序,減少可能危害作業系統的風險。
  2. 作業用的應用程式更新作業,應限定只能由授權的管理人員才可執行。
  3. 應保留舊版的軟體,以作為緊急應變措施之用。
  • (二) 系統變更及維護環境之安全
  1. 作業系統如需變更時,應評估期對應用系統是否造成負面的影響,或是產生安全問題。
  2. 作業系統的變更應即時通知相關人員,以便在作業系統變更前,相關人員可以進行適當及充分的評估作業。
  • (三) 套裝軟體變更之限制
  1. 廠商提供的套裝軟體,應儘可能不要自行變更或修改。
  2. 如自行變更套裝軟體,應考量日後進行軟體維護的可能性。
  3. 套裝軟體如須變更,應保留原始的軟體,並將變更的資料予以記錄,以備日後軟體再更新之用。
  • (四) 電腦病毒掃瞄程式應設定排程定期更新及對電腦設備做全面掃瞄。
  • (五) 定期修補系統漏洞程式。

八、業務永續運作計畫之規劃及管理

  • (一) 為因應各種人為及天然災害造成業務運作受影響,須確實做好各項備份工作。
  • (二) 系統相關人員應依業務性質研擬緊急應變計畫,使各項業務得以永續運作。
  • (三) 應定期測試及更新緊急應變計畫,以確保計畫持續有效。

九、內部稽查

  • (一) 資訊課定期執行資訊安全檢查,並將檢查報告呈送權責主管覆核,追蹤及覆核改善情形,以確認內外部確實遵循公司資訊安全政策。
  • (二) 公司內部稽核並每年依據稽核計畫就公司資通安全檢查項目進行稽核,稽核結果除於董事會進行報告外,必要時向董事長報告,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進而改善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