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彬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1年,公司設於台北市,初期以代理國外知名之食品加工,飲料包裝及化工等自動化生產設備為主;逐漸發展到設備製造組裝及整廠工程設計,成為提供全方位整廠系統整合之工程公司。

組織架構

彬台公司組織圖

經營團隊

本公司(包含子公司)重要部門主管及協理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均有職務代理人予以培養訓練。
本公司鼓勵重要員工積極參與外部教育訓練與在職進修,藉此提升全方面知識技能。
另外,本公司的重大專案計畫,皆需要重要員工進行跨部門溝通合作,藉此培養全方位技能,提升經營管理及決策判斷能力,達成傳承功效。
除內部培育外,亦透過人力銀行對外召募優秀人才,透過優秀人才之彙集,執行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人選的規劃與運作。

職 稱

姓 名

年齡

性別

主要學歷/經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主要職務

董事長

洪振攀

71-80

台灣大學化工所碩士
啟台(股)公司副總經理
擎邦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擎邦國際(股)公司 總裁

總經理兼業務部部
主管 

林添進

61-70

台北科技大學化工系
彬台科技(股)公司業務工程師/業務協理

 

副總經理兼財務長

許錦碧

71-80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企管碩士
啟台(股)公司財會部主任

擎邦國際(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傳倫投資(股公司) 監察人

董事長特助

洪健峰

41-50

美國克萊蒙管理學院MBA
元智大學資訊工程系
彬台科技(股)公司總管理處行政協理

擎邦國際(股)公司 董事長

維護部協理

黃國振

61-70

中國海專輪機科畢

 

工程部協理

呂麗英

51-60

聯合工專機械工程科

 
業務部協理 楊華忠 51-60 崇右企專企業管理科  
業務部協理 李群美 51-60 崇右企專商用英文書信科  

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董事會應向股東會負責,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現行法令、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本公司訂有「董事選任程序」規章並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所有董事候選人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依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之組成需考量多元化,除具備職務所需之知識與技能外,並具有產業之不同專業背景經歷、技能及素養。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董事會成員具備商務、法律、財務會計及公司所屬產業之專業知識與技能,每年安排至少6小時的進修課程,以持續充實新知,保持其核心價值及專業優勢與能力。
獨立董事除具備專業知識及經驗,亦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本公司重視人才,積極覓才尋才,並建立豐富的人才資料庫,以適時規劃未來董事之接任人選。

董事選任之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1)董事平均年齡:64歲。
  (2)不同性別董事占比:女性董事占比22%(2位)。
  (3)獨立董事占比:33%(3位)。
  (4)具員工身分董事占比:33%(3位)。
  (5)具二親等以內董事占比:33%(3位)。

職稱

姓名 年齡 性別 兼任員工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目前擔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 洪振攀 71-80 V V 彬台科技 董事長
擎邦國際 總裁
傳倫投資(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必全 71-80   V 傳倫投資 執行董事
董事 張書銘 51-60     成陽印刷(股)公司 董事長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社(股)公司 董事長
成陽出版(股)公司 董事長
新銘營造有限公司 負責人
陽銘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公司 常務董事
董事 張宜暉 51-60    

普立邦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普立邦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普邦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宜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監督人

董事 林添進 61-70 V   彬台科技 總經理
彬台科技 業務部部主管
董事 洪健峰 41-50 V V 彬台科技 董事長特助
擎邦國際 董事長
獨立董事 林靜雯 51-60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金融管理研究所 教授
獨立董事 林明俊 71-80     林明俊律師事務所 執業律師
獨立董事 林銘桐 71-80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任期
獨立董事(召集人) 林靜雯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林銘桐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林明俊 112/6/30-115/6/29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任期
獨立董事(召集人) 林銘桐 112/6/30-115/6/29
獨立董事 林明俊 112/6/30-115/6/29
委員 許惠祐 112/6/30-115/6/29

重要公司規章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 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總經理及監察人報告。
內部稽核規程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董事會。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主管1人及稽核代理人1人。

資訊安全管理

一、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

  • (一) 資訊安全組織
  1. 由主席、資安主管、資訊課負責推動、協調及監督資訊安全管理事項。
  • (二) 資訊安全組織權責
  1. 資訊課協助各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安全分級、系統安全控管措施工作。
  2. 部門資料若開放給外部門作資料存取動作時,應予適當的限制,訂定安全控管程序,以防資訊遭未經授權的人員取用。

 

資訊安全管理-pic-tbc_0

 

二、人員安全管理及教育訓練

  • (一) 人員晉用及教育訓練
  1. 若其工作職責須使用處理敏感性的資訊科技設施或涉及機密性資訊者,應經適當的安全評估程序。
  2. 員工使用資訊設備應依相關規定課予機密維護責任,並進行適當的資訊安全教育及訓練。
  • (二) 使用者資訊安全管理
  1. 在系統使用者尚未完成正式授權程序前,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對其提供系統存取服務。
  2. 應要求使用者確實瞭解系統存取的各項條件及要求,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存取系統資源。
  3. 使用者不得將個人登入帳號與密碼交付他人使用,使用者亦不得以任何方法竊取他人的登入帳號與密碼。
  4. 應建立及維持系統使用者之註冊資料紀錄,以備日後查考。
  5. 使用者調整職務及離職、休職時,應儘速取消其系統存取權限。
  6. 應定期檢查及註銷閒置不用的識別碼及帳號。
  7. 當有跡象足以顯示使用者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三、電腦系統安全管理

  • (一) 資訊資產的分類、清冊的建立
  1. 公司內資訊安全組織人員,應依部門或業務性質分組,將公司之資訊資產一一列舉,並加以分類。
  2. 公司內各部門應列出該部門之資訊資產清單,內容至少應包含資產編號、資產名稱、保管人、使用人、放置位置等項目。
  • (二) 應保護重要的資料檔案,以防止遺失、毀壞、被偽造或竄改。
  • (三) 應落實定期備份作業及電腦媒體異地備援之規定,以便發生災害或是儲存媒體失效時,可迅速回復正常作業。
  • (四) 重要資料須區分機密等級並依權限使用。
  • (五) 應依使用者所負責業務性質及職權,賦予不同資料存取權限。

四、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

  • (一) 設備安全管理
  • (二) 周邊安全管理

五、網路安全管理

  • (一) 網路服務管理
  • (二) 網路使用者之管理
  • (三) 防火牆之安全管理
  • (四) 軟體輸入控制
  • (五) 網路資訊管理
  • (六) 電子郵件管理
  • (七) 網路設備備援與系統備援

六、系統存取控制

七、系統發展及維護之安全管理

  • (一) 應用系統檔案之安全
  1. 在作業系統上執行應用軟體,應嚴格執行下列控制程序,減少可能危害作業系統的風險。
  2. 作業用的應用程式更新作業,應限定只能由授權的管理人員才可執行。
  3. 應保留舊版的軟體,以作為緊急應變措施之用。
  • (二) 系統變更及維護環境之安全
  1. 作業系統如需變更時,應評估期對應用系統是否造成負面的影響,或是產生安全問題。
  2. 作業系統的變更應即時通知相關人員,以便在作業系統變更前,相關人員可以進行適當及充分的評估作業。
  • (三) 套裝軟體變更之限制
  1. 廠商提供的套裝軟體,應儘可能不要自行變更或修改。
  2. 如自行變更套裝軟體,應考量日後進行軟體維護的可能性。
  3. 套裝軟體如須變更,應保留原始的軟體,並將變更的資料予以記錄,以備日後軟體再更新之用。
  • (四) 電腦病毒掃瞄程式應設定排程定期更新及對電腦設備做全面掃瞄。
  • (五) 定期修補系統漏洞程式。

八、業務永續運作計畫之規劃及管理

  • (一) 為因應各種人為及天然災害造成業務運作受影響,須確實做好各項備份工作。
  • (二) 系統相關人員應依業務性質研擬緊急應變計畫,使各項業務得以永續運作。
  • (三) 應定期測試及更新緊急應變計畫,以確保計畫持續有效。

九、內部稽查

  • (一) 資訊課定期執行資訊安全檢查,並將檢查報告呈送權責主管覆核,追蹤及覆核改善情形,以確認內外部確實遵循公司資訊安全政策。
  • (二) 公司內部稽核並每年依據稽核計畫就公司資通安全檢查項目進行稽核,稽核結果除於董事會進行報告外,必要時向董事長報告,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進而改善優化。